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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學人員培訓及認 證實施計畫

本案參加對象為現職正式教師,薦派原則如下:
(一)113至115學年度校內有開臺灣手語課程且未有臺灣手語
教師,請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培訓,並以可授課之
教師為主。
(二)1校1人為原則。
(三)因分配參訓名額有限,一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培訓。
(四)考量區域師資均衡及學校開課需求,審核後由本局統一
薦送參訓名單,最終以國立嘉義大學是否通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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