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訊息:各機關應視勤(業)務特性,明定熱危害防護措施與標準作業程序,並視實際需求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及措施,以保障同仁執行職務安全及維護身心健康。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新北市政府訊息:各機關應視勤(業)務特性,明定熱危害防護措施與標準作業程序,並視實際需求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防護設備及措施,以保障同仁執行職務安全及維護身心健康。
(詳人事室附件)
人事室附件-對抗熱傷害.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