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鑑定評估人員在職專業成長研習

一、依據「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暨「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與心理評量工作及人員培訓獎勵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研習分別以「線上直播」、「實體研習」及「預錄影音課程」方式進行,各場次研習主題、時間、名額、地點及相關規定,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
三、差假與參訓規定:
(一)現任教身心障礙教育類班級之正式鑑定評估人員(心評教師),每學年至少參加1場次(3小時)。
(二)本局同意每位參與本案研習教師,每學年至多核予1場公假派代或1場假日研習補休(不含預錄影音課程);其餘參與場次請學校核予公假(課務自理)登記辦理。
四、報名方式及錄取原則:
(一)線上直播及實體研習場次:請自即日起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報名。
(二)預錄影音課程:無人數、場次及對象限制,教師可於學年度結束前逕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數位學習影音網」(https://estudy.ntpc.edu.tw/)自行完成課程。
(三)錄取原則:各場次線上直播及實體課程,優先錄取尚未參加本系列研習之正式鑑定評估人員;如未額滿,則另開放本市有興趣之教師參加。
五、線上直播及實體研習名額有限,經審核錄取請務必準時出席。如因故不克出席,請於研習開始至少3日前填妥研習請假單,完成校內核章後電郵至第一特教資源中心辦理請假程序。假單請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ec.ntpc.edu.tw/)/活動訊息/研習資訊處下載。
六、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第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電話:(02)2943-8252,分機705黃輔導員、707陳輔導員、713柯輔導員;電子信箱:training@sec.ntp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