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華國小115學年度暑期午餐推車借用辦法

借用對象:需搬動教室物品之學校同仁
借用原則:
(一)請洽學務處登記借用時段(每天8:00~16:00),可預約登記。
(二)平日每次借用以2小時為原則(假日則以上下午區分8:00~12:00、12:00~16:00,適合較長時間使用)。
(三)請自備電梯感應卡。
(四)假日期間,若電梯、學務處或三樓大辦未開,請自行商請警衛協助。
(五)借用時間截止前,請歸還至學務處,並將登記欄位畫記刪除線,表示已歸還。
(六)借用期間請自負保管責任,謝謝您的配合!

學務處分機:826或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