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5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國中小集中式特教班教師照護重度與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之專業知能與實務技巧,以促進日常照護及教學品質,並維護照護過程中之師生安全,爰辦理本研習。
三、旨揭研習辦理方式:
(一)實作課程(A1-A3):可單場報名,參加對象為本市集中式特教班教師。
1、A1場次:
(1)時間:115年3月11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4時。
(2)地點:本市板橋國小視聽教室(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3號)。
2、A2場次:
(1)時間:115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4時。
(2)地點:本市第二特教資源中心406、407會議室(國光國小內)。
3、A3場次:
(1)時間:115年5月2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4時。
(2)地點:本市板橋國小視聽教室(板橋區文化路一段23號)。
(二)數位課程(B1-B3):本課程供教師線上自主學習參考,教師可依需求自行選擇參與,作為補充基礎知能之資源,不列入本研習報名、錄取、時數核發及公假派代範圍。
四、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即日起至各場次報名截止期限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並請務必確認所填之e-mail信箱帳號是否正確,以便接收研習相關資訊。
(二)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第二特教資源中心保留審核權利。
(三)研習前三日,於報名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依據報名資料寄信通知。
五、假務及出席規定:
(一)本局同意經錄取實作課程(A1-A3)之教師於研習時間核予公假派代登記出席;本研習為本市推動重度障礙學生照護相關知能之重要教育訓練,請錄取教師回校後務必於1個月內,與校內團隊宣導研習內容。
(二)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所列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