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將至,請遵守「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與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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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將至,請遵守「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與報備。
本府員工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或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附件3-2026春節宣導海報.pdf